地摊复活了,但关于地摊治理的难题才刚刚开始。 上一次官方出面鼓励地摊,是在2009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全国各地近千条关于开放摊贩的民间意见汇聚而来,诉求不外乎一句话:“鼓励、支持、引导、服务个体经济发展”。 那年,次贷危机余波未退,中国城镇失业率高达4.3%,个体经济,成为许多人生活的支柱。走鬼的天敌 在广州,摆地摊的摊贩被称作走鬼。 这个词最早来源于香港,是流动小贩违法摆卖时,逃避执法人员抓罚而相互招呼走脱的暗语,时日久了,慢慢成为这个群体的代称。 在上世纪中叶,走鬼一度绝迹。1949年,广州市政府提出要清理反革命摊贩,同时允许那些贫困的、没有其他生计方式的商贩继续以摆摊为生。随着政策出台,流动摊贩要么被请进合作小组和合作商店工作,要么高升国有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要么遣返农村务农。 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摊贩,摇身一变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者,一直到改革开放,鼓励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走鬼们才一夜复苏。 改革开放的大潮下,提倡“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 为了不把路走死,广州市政府对走鬼们大开绿灯,中止执行有关营业执照的规定,容许摊贩遍布大街小巷。走鬼,成了国有企业改革造成的下岗潮,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的过渡带。 遍布街巷的摊点,支撑起广州底层市民生活的同时,也造成了脏乱差等客观问题。有问题,就要治理,在走鬼们飞速发展的同时,负责整治摊贩、维护市容市貌的城建管理监察制度也应运而生。 黑底红边的袖章上,四个金灿灿的大字宣告着这些执法者们的身份:“城管,监查”。 城管,说到底是社会特殊时期的产物,为了应对大量涌现的摊贩带来的权力真空,避免社会失序,被捏造出的城管承担起权力生产和社会控制的作用,弥补现有执法力量的不足。 1990年代,广州开始创文创卫,走鬼们不再是盘活经济的重要力量,而是这座城市的污点,营业执照的相关规定被翻找出来,成为取缔摊贩的法律依据。 当然,广州毕竟是那个包容的广州,好歹也给走鬼们留了余地,只要不在光天化日下,到城市脸面区域公然摆摊,城管也懒得去管。 分区域,分时段执法,让城郊、城中村,以及广州的夜市们成为走鬼最后的乐土。 你给我面子,我让你生存嘛。 面子难讨可惜,总有人不给面子。 2009年6月8日,被大量摊贩占满的天河岗顶龙口西路好又多旁边,一位卖豆腐花的小贩高呼“城管打人”,随后倒在城管执法车旁边。 由于距离夏俊峰案发生不久,民众对城管这个词极易敏感,现场瞬间被上百人围个水泄不通。 舆论压力铺天盖地汹涌而来,好在执法记录仪拍下了几个关键镜头:在被没收三轮车后,张新华先是想拿刀恐吓,被阻止后自己在城管车上撞破头,又把血涂抹在车尾,意图嫁祸。 事后,张新华的家属并不认同城管方的说法:“谁会笨到用头去撞车”。 2009年,失业和不景气的阴霾下,城管和摊贩冲突集中爆发。 单广州一地,一年内城管队伍遭遇阻挠和暴力抗法事件就有230宗,86名执法队员受伤。至于摊贩在冲突中的损伤情况,则无法查找。为了缓解矛盾,广州开始实施《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让只能依靠《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城管部门有了法律支持。 《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则认可了城管的执法身份,对执法细节做出详细规定:穿制服、出示证件、反复劝说无效后才可以扣押摊贩商品。 最关键的是,这份条例也给了走鬼们余地。 在区域化规范化管理之下,走鬼们的身份从非法变为合法经营,条件成熟的,还可以登记为个体户,颁发营业执照。 当然,任何政策的都会面临实操后的调整。 30万广州走鬼们,一夜之间被赶离早已熟悉的档口。空荡荡的鹤龙六路“走鬼”市场上盘旋着忧虑,一位摊贩发出疑问:“这地方不能摆了,我们去哪里?” 没有人回答。 摆不起的摊 为了安置走鬼们,广州市政府找出77处疏导区,提供近5000个档口。按计划,2009年起的5年内,广州总共将设置120 处市级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安置10万流动商贩,并力争将流动商贩控制在30万人以内。 但走鬼们并不买账。 常和摊贩打交道的城管,对其中缘由一语中的:“有的地方位置偏,很多商贩不愿去,赚不到钱嘛。宁肯被赶,也要去人多的地方摆。有的地方不偏,但周边居民、店铺投诉多。” 除了疏导区设置存在不合理,摊位费也成了挡在摊贩们面前的门坎。 据羊城晚报一位记者在广州海珠区敦和路临时疏导区的实地走访,管理员对手下的每个摊位明码标价:一张桌子400元/月,有帐篷的最少1000元/月,人多的地方1200元/月,如果再多加100元,就可以到里面的鹭江东约南新街摆。而同在海珠区的江泰路、泰沙路临时疏导区,则频繁涨租金,四个月内从免租涨到1000元/月。一个普通的摊位,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两三千。 广州这一次开放走鬼的尝试,最终走向沉寂。 5年后,广州市的走鬼增长到40万人,为了进一步缓和小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广东省政府提出制订《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对食品类小贩实行“划区域、划时段”管理,赋予该群体合法经营权利。 所谓的合法,指你只要办了食品摊贩登记卡,你就合法。 至于当年那波疏导区,许多都已经消失了。天河区一位城管回忆,广利路一带被划作疏导区的内街内巷,在居委会、附近大厦保安、商铺集体抵制、驱赶下,最终“夭折”。 这一回,城管也没办法了。 欢迎走鬼 时隔11年,广州又一次提出开放地摊,走鬼们仿佛又迎来春天。 根据广州这份方案,看似开放了地摊的所有场景:允许商场、超市临时借道经营;允许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临时借道经营;允许步行街、酒吧街临时借道经营;允许沿街商铺临时借道经营;允许餐饮店临时借道设置占道经营;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借道堆放派送包裹;其他可以允许借道经营的情形。 但实际上,上述政策只针对商家,而走鬼们,要么在引导下入场入室入点,要么在部分区域划定的临时摆卖点经营。 对摆摊,民间的呼声也不一。担忧最多的是摆摊本身会带来的环境污染、交通堵塞、产品安全问题。开放地摊后,6月2日大连一个夜市就出现严重的垃圾堆积、交通堵塞和扰民问题,只能紧急停市整改。针对疑问,目前广州还没有具体细则出台,只明确了“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以及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交通秩序、不污染城市环境、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开展摆摊这些原则。 就在广州的政策出台当天,紧邻广州的佛山,走鬼们已经按捺不住,涌向汾江中路123号,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这次佛山摆摊政策的咨询处之一。 一位穿着褐色工装的中年男人,拿出手机扫描贴在大门旁的二维码,因为不会操作使用,向守在门旁的保安请教。 有个穿着制服的年轻城管路过,和围在一旁的摊贩聊起天,他指着不远处,指定摆摊的下沉广场所在的路口说:“又有地方给你们摆,又有人去管,多好。” 好还是不好,只有时间可以解答。文章内容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