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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大变革! 河南人的宅基地要收费了, 即将普及全国?

发表时间: 2020-11-12 11:22:27

作者: 金一边

来源: 金角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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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是很多城镇人都羡慕的事。

 

宽敞、自主、可以按自己想法来设计,还能祖祖辈辈相传居住。

 

不过,这种机会可能会越来越少了。

 

早些天,在河南新乡延津县石婆固镇,就出了个新规定,对“一户一宅”超过167平方米标准的住宅,其占用部分要按阶梯收费。

 

也就是说,以户口为单位,每户的宅基地使用面积超过167平方的,不管是以往建好留下来的楼房,还是最新修建的,都需要缴纳相应的“有偿使用费”。

 

这让当地和国内不少地方的人都炸开了锅。

 

有人评论说,“城市可以一户多房,就得允许农村一户多宅,否则就失去了公平正义。”

 

有人说,“一户多宅是历史形成的,祖辈留下来的房屋,凭什么你突然就来划个标准收费”。

 

还有人说,“房产税没下来,宅基地倒是快。”

 

一个镇政府关于宅基地的政策,让不少人担忧,这种宅基地收费制度,会撕开了农村土地收费的口子,很快推广到全国吗?全国其他地方,会不会因此也针对宅基地推出相应的政策?

你老家的房子也要“交租”

 

河南新乡石婆固镇的村民们,之前或许没有想到过,自己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现在不少要收钱了。

 

在张贴出来的公开信中,石婆固镇要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改革,明确“一户一宅”、宅基地基本面积,超占面积的的认定和费用收取标准等等。

 

一句话,农村房子太大,要多交钱了。

 

根据当地规定,“一户一宅”起征点面积是167平方米,对多出部分要实行阶梯式计费。

 

(1)超出面积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平方米计费;

(2)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

(3)超出面积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

(4)超出面积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也就是说,一栋3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需要缴纳540元费用。而一栋500平米的房子,每年需要缴纳2455元。

 

按照当地的想法,“阶梯式”收费的初衷是让农民自己去衡量经济上的利弊,是愿意交钱保留超出167平方以外的宅基地,还是自愿退出这些宅基地,拿补偿金。

 

在解读这个通知之前,可能要先科普一些国内的土地常识。

 

比如,到底什么是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

 

它是一种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什么叫做“集体所有土地”呢?

 

这要从中国的土地制度说起。中国实行土地两权分离制度,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并存。

 

在所有权上,城市市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都归集体所有

 

正是基于这一土地制度,才有了如今出台阶梯收费的基础。

 

但是,在很多人眼中,却并不认同这种做法。

向农村下手了?

 

在微博上,有评论是这样说的。



 

可以看出,不少人对此仍然一肚子怨气。

 

也有人直接指出,现实生活中,一户多宅并不完全是因为村民自己想要。

 

 

事实上,许多一户多宅并不是自己建的。

 

对于农村的房屋,户主的子女或者晚辈拥有继承权,主要是针对房屋的所有权的继承,或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的继承。

 

只要是房屋的主人允许某个人继承房屋的使用权,这样房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就随着房屋的主人而变迁。其实这种现象也是比较多的,比如父辈兄弟姐妹比较多,而后代人却比较少的情况下,后代人就会继承父辈的所有的房屋。

 

如此一来,一宅多户就出现了。但是,这些仍然是被动继承来的财产,而不是自己主动去造成这一局面。

 

除此之外,村庄内房屋的买卖,也使得一户多宅的现象的增加。


对于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建设的农户的所有财产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允许买卖的。

 

尽管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可是房屋是私人的财产,可以在村庄内合法流转。有一些人手中有钱或者是看到农村的房屋有升值的现象,于是就在村里购买一些闲置的农村的房屋,这样就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的发生。

 

但现在,这些人却因为当初的合法行为,面临着为此而付出费用的代价。

 

这才是让许多人不理解的原因。

 

甚至于,在很多人眼中,河南石婆固镇的这个规定,还有诸多不合理之处。

 

 

在微博上,有网友直截了当地给出了自己疑虑。

 

标准中的第二、三条中提到,两个儿子可以被认为两户,两个女儿或一儿一女,只能被认定为一户。


 

“这种认定标准,就是默认女人从属于丈夫。以后农村女人如果不嫁人,或者离了婚,能力一般不能在城市买房,在农村老家可能连块安身之地都没有。”

 

归根结底,人们依然无法接受这种一刀切的做法。

 

但是,要想改变这一趋势,似乎无比艰难。

下一步,或许就是全国推行

 

在全国的乡村角落,这样的事情都在悄悄发生着。

 

2017年7月,宁夏的平罗县就开始对农村宅基地面积做出了规定,超过规定的也要收费。

 

按照平罗县的规定,农户宅基地占地面积超过470平方米的,对超占面积所收的有偿使用费。

 

在江西余江,则规定“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为180平方米。

(1)超出积1-6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

(2)超出面积60-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

(3)超出面积100-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平方米计费。

(4)超出面积1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如果把视线拨回到更久远的时候就会发现,苗头早已出现。


早在2015年,全国范围内的宅基地改革试点就已经开始。当时在全国选了33个地区部署改革试点。

 

试点的成果也很显著,3年之后的统计数据表明,其中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域已退出宅基地7万多户,面积约3.2万亩,也就是大约2333万平方米。

 

除了当初的几个试点地域以外,更多的地方正在加入到这场改革中来,河南只是其中之一。

 

这或许也代表着,距离全国推行的日子越来越近。

 

可想而知,未来肉眼可见的大趋势,是对宅基地的管控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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